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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报名考试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4-16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

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规定,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部署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结合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考试及培训计划,现将2024年全省安管人员报名考试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

(一)报考人员范围

注册地在我省的建筑施工企业的需首次申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安考证”)的安管人员;已取得省住建厅核发安考证但已过期失效需要延期的安管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

1.主要负责人(A证)

(1)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担任相应类别企业主要负责人。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2.项目负责人(B证)

(1)持有注册在所在企业的有效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3)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C2、C3证)

(1)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4)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报考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习

有关企业要认真筛选本单位具备基本条件和较强能力水平的人员,在报名前完成对安管人员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指导文件等,突出危大工程管理、重大隐患识别、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应急处置以及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职业健康、扬尘噪声防治等相关内容。个人要自觉强化考前学习,掌握安全管理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水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指定任何专门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可根据业务需要和工作计划,自行培训或自愿自主委托专门机构培训,落实教育培训主体责任。为方便考试学习准备考试,省住建厅在厅安管人员监管系统企业端公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试练习题库》,匡订考试主要范围和重点内容,设定部分练习题目,企业可以下载供本单位考生参考使用。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年底。

2.报名方式。安管人员通过其受聘企业,登陆省住建厅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陆路径为: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登录-法人登录-部门事项-省政府部门-省住建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任意模块在线办理-政务服务-安管人员服务-首次报名申请/延期报名申请,按照系统中的功能设置和流程引导完成报名。企业和个人对报名自愿性和信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请特别注意考生手机号填写准确,后续将用于预约成功信息提醒),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考证等行为,省住建厅将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报名审核。省住建厅组织人员滚动开展报名审核,在报名信息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企业宜通过报名系统跟踪查看各自报名审核进展,对一般性审核退回等情况,可在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缺漏信息资料后重新上报。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组织。本年度考试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有关程序规定确定委托甘肃建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考试服务机构具体实施,由其择优选用具备条件的考点并实施动态管理。省住建厅适时开展对考试服务机构及其考点的督促指导、核查检查。

2.考试预约及准考证打印。为方便考生考试,纾解考生现场工作与考试时间地点的冲突,避免同一时段考生过度集中,同时强化考试过程监管,考试采取自主预约滚动考试方式。报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登录考试预约系统预约考试,登陆路径为:https://ksyy.gsjtsz.com,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建议登陆后及时修改密码),按照系统界面引导,自主自便选择预约考试考点及时间,预约成功后系统将向考生预留的手机号发送预约成功的提醒信息,考生应适时登陆预约系统和关注提醒信息及时掌握预约结果,预约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录考试预约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本年度报名成功的考生最迟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预约,逾期不再支持本年度考试预约。

3.考试形式。考试通过专用考试管理和监管系统,采取现场集中计算机无纸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以现场监考、线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监考。试卷分为A、B、C1、C2、C3五类,试题内容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规定的比例从试题库中分别抽取,每套试卷判断题40道、20分,单选题40道、40分,多选题20道、40分,考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结束时考试系统自动阅卷并当场生成显示成绩,考试合格人员成绩自动关联导入省住建厅安管人员监管系统,不再另行公布考试结果。考试经费由财政定额保障,不向企业及考生收取费用。

4.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申办。考试合格人员应通过其受聘企业在安管人员系统申办安考证,登陆路径为: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登录-法人登录-部门事项-省政府部门-省住建厅-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延期-在线办理,申请审核通过待省住建厅官网公告合格名单后,企业可在安管人员系统证书打印板块打印安考证电子证书。已取得安考证的安管人员如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或已解除劳动关系,应及时通过其受聘企业办理受聘企业变更或注销手续;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通过受聘企业办理注销的,安管人员可提交有关资料申请个人注销,安考证过期失效的,可直接申办注销。

5.考试作弊等行为处理。对考试违纪、作弊、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考生及其企业单位在后续安考证、安许证的业务办理、动态核查以及其施工项目现场检查中实施差异化重点监管,对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二、正常延期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考证正常延期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1〕361号)执行,部分事项强调、补充、调整如下。

(一)教育培训人员范围和时间要求

已取得省住建厅核发安考证的安管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3年)(宜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完成,以防影响后续延期申办等业务),按要求完成线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办理安考证正常延期的条件之一,完成教育培训后应按时申办安考证延期手续,避免安考证过期失效。安考证已过期失效的安管人员不再需要进行线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继续使用安考证的,必须参加前述集中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延期手续,或者对过期失效证书注销后重新考试合格后申办新的证书。

(二)教育培训形式

为方便安管人员特别是现场一线安管人员学习,教育培训采用手机端线上方式进行,学员通过网址微信扫码登录继续教育学习系统学习,网址为https://agry.gsjtsz.com/download/,教育培训系统除必要临时维护等特殊情况外全天候长期持续开放。教育培训经费由财政定额保障,不向企业及考生收取费用。

(三)教育培训管理

教育培训系统通过线上人脸识别、动态抓拍等手段持续强化过程监管,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在学员教育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符合要求、通过培训的人员信息与省住建厅安管人员监管系统自动匹配关联,可以办理安考证延期业务。

(四)教育培训作弊等行为处理

对不按要求本人参加培训,采用照片、视频等方式伪造人脸识别、动态抓拍等行为的学员,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要求其本人重新学习或停用其培训登陆账号1至3个月后重新学习,对同一公司多人存在上述行为的,进一步停用公司其他安管人员登陆账号10-30天,对考生及其企业单位在后续安考证、安许证业务办理、动态核查以及其施工项目现场检查中实施差异化重点监管,对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

三、其他事项

(一)安管人员监管系统及报名子系统建设维护单位、考试及教育培训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各项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持续优化完善相关系统功能,及时对接做好报名考试、教育培训、安考证管理等相关技术服务支持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处理解决有关问题。考试及教育培训服务机构要持续优化完善考试硬件软件系统,针对性强化考试监测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保证考试、教育培训系统承载力、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适时优化完善考试方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持续加强对各考点的管理,强化考试组织服务、过程管理和现场盯控督巡,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人防技防措施,保障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各有关企业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考试和培训工作,主动加强人员管理,严格守法履责,自觉抵制非法中介,防范谋求考试包过、逃避参加教育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上当受骗并对自身主体行为负责。

(二)各市州住建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属地考点准备、考试过程等的巡查检查,督促考点考场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对考点考场、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违纪违规等问题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处理。省住建厅将适时开展对考试等相关工作的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查检查。

(三)各级住建部门在日常施工安全监管中,要加强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等情况的核查检查,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法查处无证上岗、持失效安考证上岗、只挂名不到岗、只到岗不履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提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省住建厅报名咨询电话:厅质安处0931-8465482

考试和教育培训服务机构咨询电话:甘肃建投数字科技有限公司0931-2330999

QQ工作群830148131、760097233(考试)、861971457(延期教育培训)。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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