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陕西省紧盯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措施手段,下大力气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紧盯房地产开发、交易关键流程
陕西省通过严格预售许可审批、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公示销售信息、禁止企业违规代收费用、建立网上办事平台等举措,加强房地产开发、交易等环节监管,防止延期交房、无法办证等问题的发生。
西安市对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展预售资金审计,核查账户资金存入情况,防止项目烂尾风险。榆林市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增加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及二维码查询信息;采取“线上诚意登记、公证摇号”和“线下按序选房”模式开展商品房销售工作,有效解决多头签约、多头购房问题。汉中市上线了房产交易综合服务查询功能,群众可随时查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状态、成交情况等信息,有效避免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利用房屋交易信息不透明捂盘惜售或哄抬房价的现象出现。
规范房地产中介、住房租赁经营行为
西安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西安市房地产经纪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管理,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出台了《西安市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西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住房租赁管理职责,规范住房租赁交易秩序,保障住房租赁交易资金安全。咸阳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经纪行为的通知》,对经纪机构经营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渭南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
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陕西省加大对新修订《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的宣贯力度,组织相关管理部门、有关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培训,并组织各市开展“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活动,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示制度。
渭南市制定了《渭南市中心城市房地产(物业服务)乱象清零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开展问题排查摸底和处理等工作。延安市建立了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通报曝光制度,及时通报上榜企业名单,有效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榆林市制定了《榆林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责任清单》,切实解决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下一步,陕西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前期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对照自查,压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共享和通报相关信息,进行联合查处,集中力量推动问题解决,减少矛盾产生,营造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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