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人最关心的就是工资啦,4月1日三地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3月22日,湖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4月1日起,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
重庆、福建两省份最低工资标准也将自4月1日起上调。据此前公布信息,调整后,福建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依次为2030元/月、1960元/月、1810元/月、1660元/月;重庆分为两档,分别为2100元/月、2000元/月。
人社部2015年发文明确,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每两年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这里小编把全国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汇总了,给大家参考。
表格时有更新,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大家可不要以为自己离最低工资标准很远,觉得上不上调都没关系。最低工资标准可是关系到职场人的这几样待遇呢。 最低工资标准影响这几项待遇 1、加班费 部分企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都是以最低工资为标准的,所以对于这部分企业员工来讲,相当于变相涨了加班费哦~ 对于哪些地区可以用最低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哪些地区要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如有HR小伙伴想知道的,可以评论区留言,这个我们可以单独讲一期。 2、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所以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大家能领到的失业金也会上涨。 3、到手工资 对于部分基层劳动者,或者以最低工资作为基本工资的人群,到手工资就会上涨。 4、病假工资上涨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80%这个标准各地有差异,以当地为准)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那么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的病假工资也会相应增加。 5、单位停工、停产,报酬将增加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延 伸 阅 读 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北京、上海、安徽 最低工资剔除住房公积金:江苏 最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江西、湖南、宁夏、青海 最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重庆、四川、山东、浙江、河北、内蒙古、贵州、云南、新疆、天津、广西、山西、哈尔滨市 这4种法定情形,可调整员工薪酬 薪酬一直是劳资关系中,比较敏感的点。当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劳动者薪酬时,以下几种情况可以合法调整员工薪酬。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调整薪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进行调薪,可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变更书、或要求劳动者签订薪酬变更确认单、或对调薪后的工资单签字确认、邮件往来等方式实现对劳动报酬的书面变更,这也是最为有效的避免劳动法律纠纷风险的方式。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劳资双方对调薪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确认自然符合法律要求。 若双方未采用书面形式对调薪进行确认,仅是口头约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的规定,则需要满足:第一,员工实际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提出书面异议;第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的条件,口头变更的内容才有效。 2、依薪酬的调整约定调整薪酬 当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事先约定可以依据生产经营需要调岗调薪时,法院认可用人单位享有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的用工自主权,但对用人单位的行使条件要求较为严格。 即便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及薪酬,用人单位也必须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的合理性进行举证,才可得到法院的支持。 3、用人单位通过修订薪酬制度整体调整薪酬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通过调整薪酬结构和考核制度等方式调整薪酬,也是较为常见的情形。 用人单位在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调薪时,必须要保证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已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民主和公示程序,才能被在仲裁或诉讼中被认定为有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纪律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通过的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员工。 4、用人单位单方调整薪酬的其他法定情形 ① 因停工停产调薪 当用人单位在面临经营困难或采取客观经营需要而作出停工停产的经营决策时,依据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及各地区的相关规定(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各地区的规定为劳动者发放基本生活费。 由此可知,企业在面临经营困难的时候,或因生产调整,可以单方采取全部或部分停工停产措施,无需征得职工同意。但单方通知停工停产的,应按照规定支付工资或生活费。 ② 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调岗调薪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款规定了当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虽然法律并未明确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同时进行调薪,但若用人单位相关考核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不同岗位有不同的薪酬体系对应,则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进行调岗时可以对员工进行调薪。 ③ 因员工违纪,依制度调岗调薪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条款虽然并未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进行降薪,但参考这是对劳动者最严厉的处分,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制定详细的不同等级的处分规定来针对劳动者的违纪行为灵活处理。 不给员工提供“工资条” 属于违法行为 在2019年施行的新个税法中,对工资条上的一些展示项目做出了明确要求。 如果不提供意味着什么呢?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第十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也就是说,单位发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不向员工提供类似“工资条”的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应包括9个项目:工号、职工姓名、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和实发工资。 发放工资条,既能保障用人单位权益,也可以劳动者权益。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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